宇瞳光学: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19: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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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
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74,118,98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9,000 股后的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现金红利及转增股本、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 股*1
元=(374,118,981-2,429,000)/10*1=37,168,998.1 元(含税)。
   本次实际转增的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 股*4 股
=(374,118,981-2,429,000)/10*4=148,675,992 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7,168,998.1/374,118,981*10=0.993507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实际
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10 股=148,675,992/374,118,981*10=3.974029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份数量)=(除权除息
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3507 元)/(1+0.397402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 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74,118,98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22,794,97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
 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2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转增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74,118,981   100.00        148,675,992    522,794,973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股净收益为 0.47 元。
 现金红利及转增股本、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 股*1
 元=(374,118,981-2,429,000)/10*1=37,168,998.1 元(含税)。
    本次实际转增的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 股*4 股
 =(374,118,981-2,429,000)/10*4=148,675,992 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7,168,998.1/374,118,981*10=0.993507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实际
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10 股=148,675,992/374,118,981*10=3.974029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份数量)=(除权除息
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3507 元)/(1+0.3974029)。
   九、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联系人:许丹虎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0769-89266656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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