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19:12: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9,236,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6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223,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97,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04、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0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06、审议通过了《限售期安排》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0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08、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09、审议通过了《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议案 2.10、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0%;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5,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1%;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0%;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5,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1%;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0%;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5,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1%;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5%;反对 1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5,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反对 1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何诗博、陈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杰微纤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