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4 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以视频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
定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丽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鸿雁(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议案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鸿雁履历等材料,认为张鸿雁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提名委员会认为张鸿雁具备
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鸿雁,女,51 岁,于 1998 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部部长、风险处置办公室(清欠办)副主任、总法律顾问,中国铁路物
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3
年 4 月起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现任中国物流集团
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中国物流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中国物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鸿雁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
学硕士学位。张鸿雁女士与东航物流或东航物流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张鸿雁女士未持有东航物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