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
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
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
划。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
案。后续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09 人调整为 198 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日,向符合条件的 1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股票来源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于 2026 年 3 月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
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并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原因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142,634,000 股扣减回
购专户中股份数量 1,505,000 股后的总股数 141,12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因此,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
格由 26.27 元/股调整为 26.09 元/股,调整过程如下:
P=26.27-0.1781007=26.09 元(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派息事项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并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了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止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尚需按照《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
相关股份登记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并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