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 附件………………………………………………………… 第 6—10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第 8 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9-10 页
关于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4218 号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维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易思维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易思维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
发〔2025〕69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易思维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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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易思维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易思维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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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证发〔2025〕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5.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9,875.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8,392.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1,482.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74.2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28,208.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6〕5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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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视觉产品
滨发改金融
产业化基地项 70,509.94 70,509.94 60,826.61 9,683.32
[2025]007
目
机器视觉研发 滨发改金融
中心项目 [2025]00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121,431.46 121,431.46 101,748.13 9,683.32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7,105.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资金
机器视觉产品产
业化基地项目
机器视觉研发中
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 计 121,431.46 7,105.17 7,105.17 5.85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65.09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注] 8,432.5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900.00 232.08
律师费用 817.43 120.00
信息披露费用 4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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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4218 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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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4218 号报告后附之
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
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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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本复印件仅供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4218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
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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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4218 号报告后
附之用,仅用于说明陆俊洁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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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4218 号报告后
附之用,仅用于说明王佳婧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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