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
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
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
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下列修订内容外:
总经理”调整为“副经理”;
录、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作一一对比。
本次《公司章程》其他修订的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 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本
员。 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制度中总经理、
副总经理与经理、副经理含义一致。
新增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
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
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新增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
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
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新增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
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
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
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