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物: 关于部分大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19: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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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4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天域元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史东伟先生拟
     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0.5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
     同期(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公司无需对该等借款提供
     任何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未附加任何其他义务、特
     殊条件及额外协议安排。
 ?   本次部分大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是出于支持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业务
     发展的考虑,是公司向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临时补充,有利
     于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可以
     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化整体融资结构,
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先
生及其控制的天域元(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元”)拟向公
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史东伟先
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0.5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上述借款额度有效期均为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公司将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限和额度内合理使用,借款利息将按每次每笔
实际借款金额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质押、保
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未附加任何其他义务、特殊条件及额外协议安排,借款
主要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罗卫国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天域元系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
生控制的企业,史东伟先生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第(二)项“关联人向上
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可以免
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际交易对手方罗卫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交易对手方史东伟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均属于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一:罗卫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333 弄***
  主要职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中泰启航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上海天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关联人二:天域元(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洋一路 333 号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罗卫国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
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自然人罗卫国持股 60.00%,上海蝉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控制的企业
  关联人三:史东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唐山路 1188 弄***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人罗卫国先生及
其控制的天域元、史东伟先生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 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
形式的担保,亦未附加任何其他义务、特殊条件及额外协议安排。定价原则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罗卫国、天域元(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史东伟
  乙方(借入方):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6 年 05 月 26 日
  借款金额:罗卫国及天域元自愿出借不超过 1 亿元给乙方,史东伟自愿出借
不超过 0.5 亿元给乙方,分批出借,具体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上述借
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
  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 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为 3.0%,如遇 1 年期 LPR 调整,借款利率将当期及
时进行调整。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大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是出于支持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
的考虑,是公司向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临时补充,有利于优化公司整
体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
布的同期(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部分大股东向
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
审查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
易是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原则,且借款
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于部分大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部分大股东向
公司提供借款可有效解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是公司向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
资之外的临时补充,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
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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