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6-03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通红筹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
称“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对本
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参加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包括: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实际,结
合香港上市公司惯例,由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会报告书及独立核数师报告书事项。
超过该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之股
份。
“有关期间”指该议案通过之时起至下列情况较早发生者为止的期
间:(1)联通红筹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2)联通红筹公司
章程细则或香港公司条例规定联通红筹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
指定期限届满时;及(3)联通红筹公司的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
议案撤销或修订该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权力。
联通红筹公司的额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予可能要求行使该等权力的售
股建议、协议和认股权;董事会据此配发、发行及处理的股份总数不超
过下列二者之和:(1)在该议案通过当日联通红筹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20%和(2)联通红筹公司于该议案通过后所
回购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该议案通过当日联通红筹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之股份)。
“有关期间”指该议案通过之时起至下列情况较早发生者为止的期
间:(1)联通红筹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2)联通红筹公司
章程细则或香港公司条例规定联通红筹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
指定期限届满时;及(3)联通红筹公司的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
议案撤销或修订该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权力。
上述事项在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上均已经
获得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