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日总股本 4,526,940,6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
应调整。
派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26,940,60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8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