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分配的权利;
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 8,722,678.56元/73,588,888股*10股
=1.18532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185325元;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方案为: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 73,588,888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899,900 股后
的股本 72,688,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 1.20 元(含
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722,678.56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99,9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 8,722,678.56
元/73,588,888股*10股=1.18532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
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
盘价-0.1185325元。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李伟
咨询电话:010-68041897
传真电话:010-6804189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