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海昌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20.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4,831,600.00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51,893,739.93 元,到账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划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调整后) (3)=(2)/
(2)
(1) (1)
线束生产智能装 鹤壁海昌智能科
备建设项目 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 鹤壁海昌智能科
目 技股份有限公司
鹤壁海昌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划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调整后) (3)=(2)/
(2)
(1) (1)
合计 - - 45,189.37 8063.61 17.84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截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
淇滨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
淮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
路支行
合计 - - 383,358,938.62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预留足额募集资金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近期投入,且后续将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
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调整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确保现金管理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存款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和券商收益凭证等),拟投
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
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
署有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
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刘桥 解 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