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智能: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0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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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156      证券简称:海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0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
理委员会在 2026 年 3 月 9 日出具《关于同意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404 号),公司
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24,12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4,83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2,937,860.07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51,893,739.9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501 号)。
具《验资报告》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51,893,739.93 元,低于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5,200.00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公司发
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
内容如下:
  (一)调整前
  本次发行及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6,600.00    45,200.00
  (二)调整后
  本次发行及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6,600.00    45,189.37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
次募投项目所需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后续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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