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维科技术
股票代码:60015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交易)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维科技术、公司、上市公司 指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指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指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维科技术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1号
法定代表 王东升
注册资本 陆亿零肆佰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254077833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5年04月18日
经营期限 长期有效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服务;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实物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 王东升
性别 男
职务 法定代表人、董事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73年08月16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77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1号
法定代表 王东升
注册资本 贰拾亿柒仟柒佰伍拾肆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44950738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2年11月18日
经营期限 长期有效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经营,实物租赁,资产出售,机电、模具、
汽车零部件及化工产品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工业与创意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营策划,财务咨询。(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
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 王东升
性别 男
职务 法定代表人、董事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73年08月16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77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
因此两者是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维科技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如下:
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 603677 29.92%
有限公司 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维科技术
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27,118,301股,持股
比例为5.1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宁波市工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 25,417,557 4.8% 24,753,157 4.67%
司
宁波工业投资 0.32% 0.32%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
转让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无。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务人名称 间(元/股) (股) (%)
宁波市工业 集中竞价 2025年12月 7.3元/股- 4,977,100 0.94
投资有限责 30日-2026年 9.35元/股
任公司 2月26日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关于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减持事
项的告知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及其他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
露义务人声明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东升
(本页无正文,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
露义务人声明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东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市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称 所在地
股票简称 维科技术 股票代码 600152
信 息 披 露
信 息 披 露 义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义 务 人 注 册
浙江省宁波市
务人名称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
变化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行动人
信 息 披 露
信 息 披 露 义 义 务 人 是
务人是否为上 市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大股 公司实 际控
是 □ 否 是 □ 否
东 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集中竞价)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25,417,557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 4.8%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2: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1,700,744股
持股比例: 0.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股票
人拥有权益股份 变动数量: 664,400股
变动比例: 0.13%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2:
股票种类: A股 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在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时 间 及
方 式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 资 金 来
不适用
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
信 息 披 露 义
自身情况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务人 是 否拟于未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来12 个月 内 继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在此前6个
是,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2
月是 否 在二 级
月26日卖出股票4,977,100股,占公司股本的0.94%,卖出价格区间:7.3元/
市 场 买 卖 该
股-9.35元/股。
上 市 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否需 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东升
(本页无正文,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