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6 年 5 月 15 日至 2026 年 5 月 24 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办公区进行公示。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
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
文件等情况。
三、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示情况,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
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