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成科技”)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2,114,8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5,740,192.25 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
增 股本 40,845,934 股 ,本年度不 送红股。 本次转 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 增 加 至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114,83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2,114,83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2,960,76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 资本公积转增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本(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114,835 100.00 +40,845,934 142,960,769 100.00
股份总数 102,114,835 100.00 +40,845,934 142,960,769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度,每股净收益为 0.6367 元。
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
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
应的调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数量和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句容市华阳北路 41 号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孙昌玲、李萍
咨询电话:0511-87289898
传真电话:0511-87189080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