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48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王玉田先生、股东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王玉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2,799,24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4.90%,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44.97%)、通过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686,7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6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4.69%)、通过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 2.9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1,660,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10.50%)。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3,53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85%,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1.00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昆山豪讯宇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063,53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8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本减持计划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昆山豪讯宇
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27,0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或违反相关
减持规定的行为。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昆山豪讯宇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
直接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户股份后
(股) 比例(%)
的总股本比
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王玉田 92,799,243 44.90% 44.97%
人、董事长、总经理
昆山豪讯宇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管理有限公司 的一致行动人
合计 114,460,192 55.38% 55.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占剔除公
拟减持直接持有
占公司总股本比 司
股东名称 公司股份数量
例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
(股)
(%) 的总股本比例(%)
王玉田 不超过 2,063,538 股 0.9985% 1.0000%
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
不超过 2,063,538 股 0.9985% 1.0000%
公司
合计 不超过 4,127,076 股 1.9970% 2.0000%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情况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日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减持相关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本人做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
(3)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参考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在减持股份时,将严格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影响承诺效力。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田先生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前期
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
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本单位做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参考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本单位在减持股份时,将严格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
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
项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也存在不
确定性。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划告知函》;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