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50,0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 27,335 万元变
更为人民币 27,330 万元,股份总额拟由 27,335 万股变更为 27,330 万股。公司将
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