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3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赛力斯汽车(湖
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湖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蓝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6.8 亿元,涉及增资金额不超过 72 亿元,公
司放弃对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
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标的公司、赛湖公司与重庆沙磁致远新能源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沙磁致远”)、重庆岳行嘉升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行嘉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问鼎投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俊科技”)、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与沙磁致远、
问鼎投资、博俊科技合称为“投资方”)签署了《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
沙磁致远、岳行嘉升、问鼎投资、博俊科技及星宇股份拟向标的公司增资合计
本次增资扩股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比例
合计 99.4953 100.00%
若标的公司后续引入其他投资人,其投资额度将在公司董事会已审批通过的
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法人/组织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YRYM3F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6 日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注册地址
H0939
主要办公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注册资本 220,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本次交易前,公司与问鼎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鼎投资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5714293884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注册资本 43,430.92 万元
汽车用精密模具及高精密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
主营业务
产、销售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伍亚林持有其 40.67%股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博俊科技总资产 91.37 亿元,净资产 35.47 亿元。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本次交易前,公司与博俊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博俊科技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20665406K
成立日期 2000 年 5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39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 182 号
注册资本 28,567.94 万元
主营业务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周晓萍持有其 42%股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宇股份总资产 193.45 亿元,净资产 113.98 亿
元。2025 年度,星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152.57 亿元,净利润 16.24 亿元。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本次交易前,公司与星宇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星宇股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2)。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标的公司、赛湖公司、沙磁致远、岳行嘉升、问鼎投资、博俊科技、星宇股
份签署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沙磁致远拟以现金出资 34.3264 亿元,岳行嘉升拟以现金出资 16.3947 亿
元,以分期方式支付;问鼎投资拟以现金出资 9.8368 亿元,博俊科技拟以现金
出资 5.1233 亿元,星宇股份拟以现金出资 1.0247 亿元,合同签订后支付。
沙磁致远、问鼎投资、博俊科技、星宇股份向标的公司支付完毕其全部增资
款之日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
投资方转让股权时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标的公
司的竞争方或竞争方的关联方,及不符合相关上市规则的资产管理产品、契约型
私募投资基金等或对标的公司申请上市造成不利影响的主体。
未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包括全部投资方董事)事先书面同意,赛湖公司
不得直接或间接的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标的公司股权(将股权转让给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除外),或设置任何权利负担。除另有约定外,赛湖
公司和沙磁致远未经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标的公司现有股
东以外的其他方处置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1)股东会是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各股东按照持股比
例行使表决权。
(2)标的公司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四名董事,由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董事。
如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其他各方(“非违约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四、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最终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范围产生的影响以审计机构
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引入的其他投资人尚需履行相关审批决策流程,
最终增资方案实施及交易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是否能按期支付交易款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均
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标的公司最
终增资金额、股权比例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