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113,080.05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32,301,546 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 113,055,413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比例。
调整原则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753,867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753,867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3,055,41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
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二、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总股本 80,753,867 100.00% 32,301,546 113,055,413 100.00%
注: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变动后的股份数
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发生
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和股份数进行相应的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90 元
/股。
收益为 0.53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