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5.00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4.03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6 月 1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11)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年度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
本 79,280,85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264,441 股后参与分配股数
共 77,016,41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7,016,414 元(含税)。公司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
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体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公告股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本次回购股
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
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
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7,016,414×1.00)÷79,280,855≈0.9714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
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
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5.00-0.9714)÷(1+0)≈84.03 元/
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
《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84.0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380,10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 84.0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90,051 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