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6-02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受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深证上审〔2025〕159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49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
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
后,经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
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申请
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
多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