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5 19:24: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6-045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股本 95,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712,000.0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所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2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第 1 页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第 2 页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 589 号军民融合复合
材料产业园电子装配大楼三层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仇昊
  咨询电话:029-85836022
  传真电话:029-8587877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3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北方长龙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