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5 19: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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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6,972,41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持有股份 2,342,668 股后的 474,629,7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5,188,151.8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发现
金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5,188,151.81 元÷476,972,412
股×10 股=0.318428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18428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318428 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人民币(含
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 474,629,744 股,暂以此股本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 15,188,151.81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0.56%;2025 年度公司未有股份回
购注销事宜。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二)自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及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无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5 年度
   (二)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476,972,412 股,剔除已回购股
份 2,342,668 股 后 为 474,629,744 股 )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8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除外)。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9 日至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
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5,188,151.81 元÷476,972,412 股
×10 股=0.318428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18428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318428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电话:0769-82893316
   八、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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