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3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权简称:八菱 JLC1,期权代码:037906。
名,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23.5 万份,行权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为
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至 2027 年 5 月 18 日。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
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及已履行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量合计 1000 万
份,其中首次授予 850 万份,预留授予 150 万份。
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核心信息如下:
现行行权价格为 5.25 元/份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一个行权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二个行权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议案。前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出具
专项核查意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本激励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
象满足条件时授予期权并办理全部相关授予手续。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5 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
权初始行权价格为 5.5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已对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法律
意见书。
完成首次授予期权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由 36 个月延长至 48 个月,同步
调整预留期权等待期、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并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
款。本次变更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专项核查意
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8 月 11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
授权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
为 5.5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司完成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原 5.5 元/份调整为 5.3 元/份。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由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5.3 元/份调整至 5.25 元/份。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
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08 人减至 10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 850
万份减至 847 万份。经会议审议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为 10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手续,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423.5 万份。前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为授权日起 12 个月,等待期届满后
进入首个行权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第一个等待期
已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序号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本次可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行权激励对象均未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发生左述情形,满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足本项行权条件。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及行权比例:
净利润(A) 经审计,公司 2025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7800 万元 7000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A≥Am X=100%
达成目标,公司层
考核年度净利润(A) An≤A<Am X= A/Am
A<An X=0% 面可行权比例为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 100%。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由公司对激励对 除 1 名离职对象
象在各考核期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考核分数确定所属的考核等 外 , 107 名 激 励 对
级。个人考核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 象 2025 年 度 绩 效
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数量: 考核均为“A”,个
个人绩效考核 90>S≥80 80>S≥70 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S≥90 70>S≥60 S<60
结果(S)
评价标准 A B C D E 均为 100%。
个人层面可行
权比例(Y)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首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成就。本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07 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总计 423.5 万份。
三、本次行权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一)行权价格调整
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原 5.5 元/份调整为 5.3 元/份。
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 5.3 元/份调至 5.25 元/份。
(二)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3 万份股票
期权已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注销完毕。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8 人减至 107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 850 万份减至 847 万份。
除上述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发生相应调整外,本次行权各
项相关安排均与公司此前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无其他变动。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具体安排
已获授的股 本期可行 可行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占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量 权数量 占已获授期 当前公司总股
(万份) (万份) 权的比例 本的比例
刘汉桥 副董事长 90 45 50% 0.16%
魏远海 总工程师 50 25 50% 0.09%
黄缘 副总经理 50 25 50% 0.09%
财务总监、董事
林永春 50 25 50% 0.09%
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共 103 人)
合计(共 107 人) 847 423.5 50% 1.49%
注:(1)本表仅含首次授予期权,不含预留授予期权;(2)已剔除离职激励对
象;(3)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4)若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可行权数量将相应调整。
若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可在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规则更新后自动适用新
规):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不符合条件及超期未行权期权的处理方式
权或未全部行权的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
若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 423.50 万股,股本结构
将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预计) 本次变动后(预计)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20,614,787.00 7.28 900,000.00 21,514,787.00 7.48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83,331,157.00 100.00 4,235,000.00 287,566,157.00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为
准。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涉及的股票期权相关费用,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等待期内
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若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预计将增加公司净资产约 2,223.38 万元,
其中股本增加 423.5 万股,资本公积金增加约 1,799.88 万元。本次行权对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程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与经营
成果构成重大影响,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九、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已于股票期权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完成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测算与确认,授权日后无需对股
票期权价值重新评估,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定价产生影响。
在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公司已按照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与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将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及股
本溢价,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结转至“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
综上,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
成实质性影响。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收益,须依照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个
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税费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由
公司统一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激励对象若出现离职情形,应在离职前结清
全部尚未缴纳的相关税款,公司有权从其应付薪酬、绩效奖金等款项中直接扣
除未缴税费。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
款、担保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激励计划进入行权期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
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
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