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5 日
议室。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407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26,776,11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5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3 人,代表股份 41,314,3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0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36,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9%;
反对 1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弃权 8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0,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29,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0%;
反对 1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23,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39,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
反对 1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4,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13,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8%;
反对 2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08,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56,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5%;
反对 2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51,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321,305,470 股(以关联股东于
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
为准)回避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向股东会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5,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59%;
反对 2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2%;弃权 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5,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46,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8%;
反对 2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7%;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41,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