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2 证券简称:纳睿雷达 公告编号:2026-041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每股转增0.40股
?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流通股份上市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8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
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
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02,995,60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总数 378,306 股后的股份数为 302,617,3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18,157,038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121,046,92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424,042,526 股(最终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
整所致)
。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
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302,617,300×0.06)÷302,995,606=0.0599 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
÷总股本=(302,617,300×0.40)÷302,995,606=0.3995(保留四位小数)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599)÷(1+0.399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流通股份上市日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
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公司股东珠海加中通科技有限公司、刘世良、刘素红、刘素心、珠海纳睿达成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
(财税
〔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
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6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
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6 元,待其转让
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
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
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
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
币 0.054 元;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
算。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
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
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4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
行办理。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
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
人民币 0.054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
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
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6
元。
(6)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来源为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
积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179,898,600 71,959,440 251,858,0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123,097,006 49,087,480 172,184,486
三、股份总数 302,995,606 121,046,920 424,042,526
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123,097,006 股中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78,306 股,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转增股本基数为 122,718,700 股,转增(变
动数)为 49,087,480 股。
六、 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
减持价格限制亦做相应调整。
七、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424,042,526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
益为0.26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6-5521188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