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16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6,41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3,750,00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6,418,81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3,750,00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
司 2025
权益分
派预案
的议案
关于修
订公司
《董
事、高
级管理
人员薪
酬管理
制度》
的议案
关于公
司非独
度薪酬
方案的
议案
关于公
司独立
度津贴
方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力、邢靓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二)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6】第 02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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