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5 18: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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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号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06,45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54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5,52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9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
份 93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2,293,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2%;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8%。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3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
反对 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0%;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3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
反对 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0%;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3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
反对 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0%;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41%;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4%;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9%;
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8%;
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0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0%;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4%。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1%;
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7%;
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4%。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1%;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5%。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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