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3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湖南省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 1 期 3B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希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票数
(%) (%)
A股 54,463,889 99.0724 381,800 0.6945 128,100 0.233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协议》暨与关联
方共同设立合
资公司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鹤、王彦力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