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第一类激励对象205,612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60万股(分别于2021
年8月27日授予52.15万股,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40.65万股,第二类激励对象11.50
万股;于2021年12月30日授予107.85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89%。
(3)授予价格:64.38元/股(第一类激励对象,调整后,下同),即满足授
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第一类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4.3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
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第二类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7.59元的价格购买公
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预留授予情况为2021年8月27日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28人,
第二类激励对象4人;2021年12月30日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114人,为公司技术骨
干。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实际授予人数为146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票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票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票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票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一
致。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4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值及2020年毛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
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毛利润累计值的平
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安排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B
对应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业绩考核目标(A) 该考核年度使用 )
归属期 考核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 的毛利润累计值
年度 平均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的平均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35%
归属期
第二个 2021年、2022年两 2021年、2022年
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的平均 两年毛利润的平
值 均值
第三个
归属期
入的平均值 利润的平均值
第四个 2023年和2024年四 、2023年和2024
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的平均 年四年毛利润的
值 平均值
考核指标 考核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定
An≦A
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
A
B≧Bm Y=100%
毛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Bn≦B
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
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60%+Y*4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
一致。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
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1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
(3)2021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
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晶晨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6)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1年、2023年和2023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16)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2023年、2023年第
二期、2025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向43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于2021年8月27日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52.1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第一类激
类激励对象)、 励对象 379.33万股 励对象352人,
类激励对象) 260.67万股) 象 86人)
类激励对象)、 类激励对象 40.65 激 励 对 象 28
类激励对象) 对象 11.50万股) 励对象4人)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量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 (股) 的调整情况
第一类激励
对象第一个 321 2022年10月10日 65.08元/股 856,259 无
归属期
第一类激励
对象第二个 304 2023年5月29日 65.08元/股 818,160 无
归属期
第一类激励
益分派实施完毕,授
对象第三个 278 2025年2月13日 64.58元/股 672,892
归属期 予 价 格 由 65.08 元 / 股
调整为64.58元/股
第二类激励
益分派实施完毕,授
对象第三个 10 2025年2月13日 77.59元/股 75,450
归属期 予 价 格 由 78.09 元 / 股
调整为77.59元/股
第一类激励
益分派实施完毕,授
对象第四个 271 2025年6月9日 64.58元/股 647,174
归属期 予价格由 65.08元/股
调整为64.58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批次第
一个归属期 99 2023年2月28日 65.08元/股 234,625 无
第一批次第
一个归属期 25 2023年5月29日 65.08元/股 95,125 无
第一批次第
二个归属期
第二批次第
二个归属期
权益分派实施完
第一批次第
三个归属期 65.08元/股调整为
第二批次第 64.58元/股
三个归属期
第一批次第
四个归属期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晨股份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晶晨股份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晶晨股份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5)、
《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晶
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
(公告编号:2025-048)、
《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批次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05,612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批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0日,因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第四个归
属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选;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3]第ZA11158号)、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 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766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值及2020年毛利润值 号)和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为业绩基数,对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757号):2021年度
年四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7,074,912.68元,2022年度
率(A)、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四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4,914,423.74元,2023年度
年毛利润的平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0,943,247.13元,2024年度
进行考核: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26,315,347.03元,2021年、
若95%≤A<125%:X=80%; 较2020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约为97.38%;2021
年度公司实现毛利为1,912,257,667.49元,2022
若A<95%:X=0;
年度公司实现毛利2,057,244,535.67元,2023年度
若75%≤B<105%:Y=80%; 实现毛利2,165,999,704.37元,2021、2022年、2023
若B<75%:Y=0; 年和2024年四年毛利润的平均值较2020年毛利
润值的增长率约为124.59%。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60%+Y*40%
公司层面业绩满足归属条件要求,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80%*60%+100%*40%=88%。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
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
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
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 激
本 次 符 合 归 属 条 件 的 第 一 类 激 励 对 象 共 97
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
视为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 名 ,其 中 95名 激 励 对 象 2024年 个 人 绩 效 考 核
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评 价 结 果 为 “优 良 ”,本 期 个 人 层 面 归 属 比 例
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为 100% ;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
果均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
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97名第
一类激励对象归属205,612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2月30日。
(二)归属数量:第一类激励对象205,612股。
(三)归属人数:第一类激励对象97人。
(四)授予价格:第一类激励对象64.3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第一类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可归属数量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股) (股) 的比例
技术骨干(97人) 937,000 205,612 21.94%
总计(97人) 937,000 205,612 21.94%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97名第一类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7名第一类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05,612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
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
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晶晨半导体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