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于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
(公告编号:2021-009),
了《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晶晨股份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3 年和 2023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
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
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1)。
(公告编号:2023-018),
了《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了《晶晨股份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3 年和 2023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
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情况
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3-084),
露了《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翰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露了《晶晨股份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86)。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3 年和 2023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
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
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5-037)。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
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
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
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
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
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1),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421,165,613 股,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334,489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419,831,12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V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64.58 元/股-0.2 元/股=64.38 元/股。
授予价格=36.54 元/股-0.2 元/股=36.34 元/股。
下:
授予价格=31.65 元/股-0.2 元/股=31.45 元/股。
授予价格=36.58 元/股-0.2 元/股=36.38 元/股。
授予价格=43.68 元/股-0.2 元/股=43.48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
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授权对 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2021 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 64.58 元/股调整为 64.38 元/股;将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1.65 元/股调整为 31.45 元/股;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6.58 元/股调整为 36.38 元/股;将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3.68 元/股调整为 43.48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