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下
称“沪士国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
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和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有效期限内,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公司对子公司、
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沪
士国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为子公司胜伟策电子
(江苏)有限公司(下称“胜伟策”)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公司为子公司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沪士泰国”)提供的担
保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子公司沪士国际为子公司沪士泰国提供的
总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8亿。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
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用于为上述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以及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
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
合等形式。上述子公司中,沪士国际、胜伟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70%。本次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
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
得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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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
内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沪士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
范围内,其基本情况如下:
沪士国际于2006年8月在香港设立,2006年10月9日,国家商务部以[2006]商
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1239号批准证书同意公司设立沪士国际;注册地址为香港新
界荃湾白田坝街23-39号长丰工业大厦1201室;授权及实缴资本为10.2776万美元,
经营范围为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
连接器等产品的贸易销售、业务咨询及售后服务。沪士国际目前主要是为方便公
司在中国内地以外获取订单以及销售所设,并于2009年10月开始经营。
沪士国际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4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97,358.04 518,377.67
负债总额 356,022.57 412,991.32
其中:银行贷款 58,322.84 58,284.58
流动负债 288,952.67 323,882.04
净资产 41,335.47 105,386.35
财务指标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4 月
营业收入 861,251.61 348,009.25
利润总额 4,542.79 22.58
净利润 3,130.91 15.77
注:上表中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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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沪士国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下称“中信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公司就此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
苏银最保字第 KS811208256110 号),为沪士国际提供担保。(双方已签订的编
号为 2025 苏银最保字第 KS81120823059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废止。)主要条款如下:
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沪士国际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有利于其
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证其投资及经营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整
体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
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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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为沪士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提供担保,所担保
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柒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
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
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所担保的金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
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伍
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
为沪士泰国向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为2,500万美元。公司为胜伟策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胜伟策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山支行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在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最高余额内
形成的债权。
亿元(外币担保已按照2026年5月2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汇率数
据来源于中国货币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8.47%;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