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
融资安排,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拓
智能”)和 XIASH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
东 会 召 开 之 日 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为全资子公司夏拓智能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062922369D
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夏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龙庄路 877 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
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控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
长石东街 1-6 幢)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74,055,780.70 261,221,466.71
净资产 82,379,364.53 83,804,218.21
负债 191,676,416.17 177,417,248.5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2,438,380.19 19,058,553.59
利润总额 11,777,493.48 842,382.87
净利润 10,103,639.79 577,508.67
夏拓智能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经公司查询,夏拓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
关费用。
(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
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
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
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
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
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4)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
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
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
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本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限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3
日止。本保证人承诺,在 2027 年 5 月 13 日前出具符合贵行要求的 2027 年度为
授信申请人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决议及其公告,并另行向贵行出具符合贵行要求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否则贵行有权拒绝授信申请人 2027 年 5 月 13
日后的提款申请。贵行可在《授信协议》项下融资到期后三年内向本保证人主张
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
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可以及
时掌控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10.37%;公司及子公
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89.22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1.37%。
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