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电气: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5 18:06: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0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617,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617,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617,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617,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617,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617,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25,311,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南通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617,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5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
        度>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健、陈科宏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大地电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