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6-026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 2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7.69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韩继友先生主持,召集、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共有一项议案: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采用累积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建伟 杨晶宇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