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
修正)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下简称“《上市规则》”)、
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62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2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447,918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