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6-023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
司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
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普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2,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编号:2023-070)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额为 143,790,576.28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使用回购资金已超回购方案确定的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2,00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普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
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
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973,251 股,最高成交价为 20.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93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20,000,399.36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使用回购资金已超回购方案确定的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股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
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54616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
司依据《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关于 TUP 激励计划计提的 2025 年 TUP 总包,
涉及资金规模不超过 2,308.73 万元,按份额进行分配,单位份额为 1.00 元,份
额上限为 2,308.73 万份,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资金规模为 2,308.73 万元,实际份额为 2,308.73 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
保,不涉及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
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
户等法律法规许可方式购买标的股票 900,440 股,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标的股票 900,440 股已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9%,购股价格为 25.64
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00%,任一参加对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公司股票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
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
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
划涉及与自身及其关联方有关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最高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
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员工持股计
划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成本费用及其摊销情况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予以确认,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并及时有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