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为子公司提供
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 386.50 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
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 336.5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 70%的子
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不再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
本次担保事项仍在有效期及授权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长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东华
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具体事项如下:
担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 担保额度占 是否
金融机构
保 保方 持股 最近一期 敞口担保 担保余额 上市公司 关联
方 比例 资产负债率 额度 (亿元) 最近一期经 担保
(亿元) 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资产
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
公 东华 份有限公司茂名 2.7
司 茂名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湛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 4.05
宁波
公 市分行
新材 75.31% 54.29% 中信银行股份有 63.98 8.62% 否
司 2.5
限公司宁波分行
料
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02 日
注册地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紫气路 1 号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孙灿乾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5.71%,含直接与间接持
股),广东绿色烷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1,129,611.46 1,171,317.39
负债总额 782,660.29 819,648.05
所有者权益 346,951.17 351,669.34
营业收入 497,901.93 138,550.76
营业利润 517.37 6,085.54
净利润 350.59 4,564.61
资产负债率 69.29% 69.98%
(二)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邵晓
注册资本 517,786.7408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
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持股 75.31%,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农银
投资——宁波新材料债转股投资计划)持股 12.34%(其中东华
能源持股 6.17%),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8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71%。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1,432,742.36 1,535,806.96
负债总额 731,714.50 833,734.83
所有者权益 701,027.85 702,072.13
营业收入 857,327.04 215,479.75
营业利润 -1,881.97 1,193.56
净利润 377.96 1,015.67
资产负债率 51.07% 54.2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东华茂名、宁波新材料以自身经营的融资业务需求为依据,在合理公
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银团贷款业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茂名、宁波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银团贷
款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
担保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华茂名、宁波新材料提供担保时,东华茂名、宁波新材
料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东华茂名、宁波新材料的其他
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
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
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
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
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14.46 亿元,
占上市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16.23%;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5.69 亿元,占
上市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5.90%。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