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48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649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
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所募集的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
使用。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延长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公
司将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
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