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 ST宁科关于涉及追偿权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3 0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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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6-029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追偿权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7,904,611.11 元及诉讼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原、被告双方均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
决尚未生效。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追偿权纠纷,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作
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
告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
书》(2026)宁 0205 民初 80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对
上述追偿权纠纷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华辉环保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3,566 元,由原告华辉环保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在接
到上诉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并将上诉费票据提交本院,逾期不
交按自动放弃上诉处理),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在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债权人宁夏恒德源工贸有限公司已依法向破产重整管
理人申报债权,破产重整管理人亦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就该笔债权作出相应偿债安排,且该《重整计划》
业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生效,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针对本次诉讼
所涉担保事项,公司已根据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并结合《重整计划》
相关约定,由恒力国贸就该等可能产生的最大担保责任预留偿债资源。
  鉴于华辉环保已依法代偿全部款项,依据《民法典》,华辉环保承担保证责
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恒力国贸追偿,享有债权人宁夏
恒德源工贸有限公司对债务人恒力国贸的权利。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原、被告双方均
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案件
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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