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信信托·信华 57 号权益
类信托计划)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4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业绩真实
性进行了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大榆树乡大苏计村
主要办公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大榆树乡大苏计村
法定代表人 杨波
注册资本 10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5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921772236347P
钼多金属矿勘探、采选及钼产品深加工;生产销售;铁粉、钢材、
经营范围
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
(二)标的公司业务概述
国城实业主营业务为钼精矿产品的采选。
(三)报告期各期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244,184.66 218,534.11
营业利润 139,711.73 115,696.68
利润总额 135,805.53 111,198.65
净利润 114,971.71 94,229.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4,971.71 94,229.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8,006.07 98,251.75
二、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44,001.79 99.93% 218,119.21 99.81%
其他业务收入 182.88 0.07% 414.90 0.19%
合计 244,184.66 100.00% 218,534.11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业务结构稳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
业收入分别为 218,534.11 万元和 244,184.66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源于
钼精矿的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81%和
较 2024 年增长 3.88%以及 2025 年产品单价较 2024 年上涨 7.68%所致。
标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固定资产出租。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均来源于
境内。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70.46% 66.42%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综合毛利率 70.47% 66.46%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6.42%和 70.46%,综合毛利
率分别为 66.46%和 70.47%。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由钼精矿主营业务毛利率
决定。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钼精矿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上涨,主要系:受行情上涨影响,2025 年标的公司钼精矿销售单价较
三、标的公司销售业绩真实性核查情况
(一)核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真实性、成本费用的完整
性。
(二)报告期营业收入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销售收入实施了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检查、函证、分析性程
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检查标的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1)获取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核查标的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合同条
款与条件,核查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进行细节性测试,获取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
售合同、结算单、发票等,核查收入确认是否具备充分单据支持;
(4)执行截止性测试,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
核对结算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核实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合作历史、主要合作内容及采购变动原因、付款方式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情况。
查交易发生额及往来余额的准确性。
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等,判断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
分,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与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相符。
入变动的合理性,并与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收入变动情况。
核查标的公司客户的营业范围、股权结构等情况,核查标的公司客户与标的公司
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三)报告期营业成本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标的公司采购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查看、访谈、检查、函
证、分析性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采购等部门相关人员,了解标的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各
项关键的控制点,并取得标的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购订单或合同、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单等单据。
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合作历史、主要合作内容、采购定价、付款方式、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情况。
易发生额、应付账款余额等。
括采购订单、入库单、发票、付款单据等,核对采购内容、金额等与入账记录是
否一致。
数据检查固定资产及存货真实性。
(四) 期间费用核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入的 占营业收入的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163.36 0.07% 88.05 0.04%
管理费用 6,632.77 2.72% 5,874.02 2.69%
研发费用 4,156.45 1.70% 4,052.19 1.85%
财务费用 576.83 0.24% 529.41 0.24%
合计 11,529.41 4.73% 10,543.68 4.82%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10,543.68 万元和 11,529.41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2%和 4.73%。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整体较为稳定。
(1)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的发生实施了分析性复核程序,比较各
期间的变动以及分析费用率的变动是否合理。
(2)对金额较大的费用检查了支出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发
票、单据是否有效,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费用,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
会计处理。
(3)进行截止性测试,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费用凭证,检查相
关支持性文件,以确定费用被正确记录在正确的期间。
四、核查结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实、准确、完整。
间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