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芯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关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与独立性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关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