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本次担保金 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额 (不含本次担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保金额)
金秀莲花山景
区开发有限公 3,000.00 万元 是 否
元
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不超过 143,935.50
(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对外担保总额)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祥源堃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
源堃鹏”)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与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秀支行
(以下简称“来宾农商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金秀莲花山景
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秀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3,000.00 万元
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三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 3 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6-024 号”公告),2026 年公司及控股公司为金秀公司预
计提供担保额度为 49,359.5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公司累计为金秀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48,859.50 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预计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金秀莲花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黄美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324MA5KMA5L56
成立时间 2016-12-26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田村孟村屯(县游客集散
注册地
中心内)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组织
体育表演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代理服务;
服装服饰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鞋帽
零售;服装服饰出租;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
户外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个人互联网直
播服务;停车场服务;茶具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
经营范围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客运索道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
岩);食品销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游艺娱乐活动;
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不
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357.73 53,453.89
主要财务指标(万
元) 负债总额 42,389.15 43,637.43
资产净额 9,968.57 9,816.46
营业收入 1,258.40 4,605.49
净利润 152.11 -246.9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祥源堃鹏与来宾农商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为金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2)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3)债务人与债权人变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限,保证人同意该变更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主合同
项下贷款立即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宣布的到期之日起 3 年。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
费、鉴定费等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稳健经
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新增担保事项在预计总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43,935.5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5.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