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田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21: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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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023      证券简称:*ST 田野      公告编号:2026-038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代农业深加工产业园区新益路 1 号)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6,162,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83,680,2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83,680,2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三)审议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 83,680,2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派的议案》
  同意股数 83,622,7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83,680,2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六)审议通过《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83,680,2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83,680,2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议案》
  同意股数 83,647,14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8%;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83,647,14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8%;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55,521,94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上海欣融食品原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股数 83,647,14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8%;反对股数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
    无。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30,266,77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6%;反对股数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姚玖志、勐海志存高远茶业有限公司、单丹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30,266,77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6%;反对股数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姚玖志、勐海志存高远茶业有限公司、单丹回避表决。
    (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
序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度利润分派的
        议案
     关于预计 2026
      交易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
      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力铱律师、贺宁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
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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