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经济大厦 A 座 19 层公司会议室。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 人,代表公司股
份 148,846,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78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次股东会的股东 106 人,代表公司股份 5,77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367%。
司股份 5,87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95,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 106 人,代表公司股份 5,77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7%。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6%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43%;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8%;弃权 55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58,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50%;反对 5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898%;反对 5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4,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59% ;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673%;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55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4,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59%;反对 5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673%;反对 5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6%;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548,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7%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2%;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6%;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2%。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6%;反对 56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43%;反对 56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5%;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6%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43%;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8%;弃权 55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5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5%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26%;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8%;弃权 5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5%;反对 5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26%;反对 5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5%;反对 5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26%;反对 5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6%;反对 5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43%;反对 5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8%;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5%;反对 56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26%;反对 56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65%;反对 56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26%;反对 56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