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21:08: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3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41.5250 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
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 92 名,可行权数量合计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5 月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9.50 万股;
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429.75 万份。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
权的注销事宜。
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
期权的注销事宜。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01.50 万份。2025 年
股票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3.00 万股。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
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
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完成
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
续。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25 年 5 月 20 日    2025 年 9 月 22 日
  行权价格        6.57 元/份(调整前)      7.05 元/份(调整前)
 实际授予数量      429.75 万份(调整前)      101.50 万份(调整前)
  授予人数             105 人               33 人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
  (含税)。权益分派将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实施完毕。
   《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9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有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7 元/份调整为 4.37
  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
  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25%。股票期权首次
  授权日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届满。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行权条件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考核年度为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4年度公
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以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1.43%,满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       比例为100%。
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核,根据公
                                      首次授予部分仍然在职的 92 名激励对
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评级有“合格”、“不合格”
                                      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两档。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等级确定:
                                      格,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行权比
       考核评级        合格         不合格
                                      例为 100%;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
                                      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核合格,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才可按照个人行权比例行权,激励
                                      权。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
数量。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能按照个人行权比例行权,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
  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5%。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截至公告日,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105名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4.00万股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另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将
  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61万份股票期权(经权益分派调整后)进行注销
  处理。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5 年 5 月 20 日
    (二)行权数量:141.5250 万份
    (三)行权人数:92 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4.37 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有效期为2026年5月20日-2027年5月19日,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目前公司
  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
  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八)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类别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本次可行权的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      授予股票期权总量
                                   (万份)         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92人)      566.10    141.5250      25%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92人)        566.10    141.5250      25%
   注:上述表格中不包含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公司后续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9.61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
 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
 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
 行权条件已成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
 授予的 9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141.5250 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
 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行权事宜已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办理行权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通发展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