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里物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21: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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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同意股数 50,984,4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
       派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
       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特、何煦
       (三)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
       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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