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66 证券简称:科拜尔 公告编号:2026-040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55,92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5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孝伟、盛建平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一)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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