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21: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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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具体内
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 163 号之二 701 室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424,442,152 股。本次股东会存在
部分股东承诺放弃表决权的情况。2024 年 10 月 18 日,梁定郊、黄勇、张黎、
曾俊、吴芳、袁金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同时,赏睿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赏睿集团”)、风上国际集
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上国际”)、周晓露签署了承诺书,根据补充协
议及承诺书,张黎放弃了其持有的公司 6,48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曾俊放弃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13,471,488 股 股 份 的 表 决 权 , 周 晓 露 放 弃 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的表决权,风上国际放弃了其持有的公司 6,058,8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前述股东
亦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该等弃权权利,且该等被放弃的表决权不得计入公司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解除
一致行动关系、实控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44)。根
据前述约定,张黎、曾俊、周晓露、赏睿集团、风上国际放弃截至股权登记日持
有的全部股份 40,132,542 股的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84,309,610
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0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5,663,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 1,27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4,309,610 股的 0.3327%。
   (二)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214,410,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1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 2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三)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1,25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 1,25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0%。
   (四)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议案 1.《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269,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71%;反对 3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69.1459%;反对 3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6.0598%;弃权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4.79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324,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426%;反对 28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73.4553%;反对 2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2.0632%;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4.48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关于 2026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29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273%;反对 3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70.8744%;反对 31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4.6441%;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4.481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29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9%;反对 3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71.4844%;反对 30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4.0341%;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481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同意就本次决议内容确定公司
新章程,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启用新章程。
   议案 5.《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269,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75%;反对 3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69.2163%;反对 38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9.8921%;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9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309,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57%;反对 2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72.2822%;反对 29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3.0017%;弃权 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1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271,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82%;反对 3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69.3336%;反对 3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5.8095%;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5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关于注销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331,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462%;反对 27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74.0576%;反对 27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1.3828%;弃权 5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597%。
  公司同意注销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继续保留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瑞营销”)增
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集中资源和力量在尚瑞营销从事相关业务。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注销有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提交申报材料等)。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328,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446%;反对 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73.7916%;反对 27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1.4923%;弃权 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16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丹虹律师和倪艾坦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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