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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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37 人,代表公司
股份 108,649,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97,979,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69,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0%。
  (4)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36 人,代表公司股份 26,331,6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
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6,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6,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
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
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1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16,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
反对57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
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
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
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1,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
反对8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7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70,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
反对5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4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44,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
反对1,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
反对8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
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
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78,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78,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
反对6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2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27,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
反对63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9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92,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
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2,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2,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
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
反对7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5,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5,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
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4,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4,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
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关联股东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75,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58,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
反对3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邹铭君、于科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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